四川出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辦法 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
近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等六部門出臺《四川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履行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主體責任,明確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主管部門、運維管理模式及運維單位,建立設施運維管理協調機制,保障運維管理經費,制定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明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職責,探索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收費機制。
《辦法》提出,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委托有實力的專業企業作為運維單位,運維管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對于規模較小、工藝相對簡單、操作簡便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可根據當地實際,采用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屬地自行運維的模式,保障設施正常運行。鼓勵優先聘用當地村民對污水處理設施運維進行輔助管理,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運維單位應定期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進行監測,并應按照有關規定自行或委托有實力的專業企業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置或綜合利用。
《辦法》強調,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按國家、省有關規定落實地方財政事權,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資金投入,將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污水處理設施長效運行。按照“污染付費”原則,探索隨自來水費征收污水處理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付費、村(居)民約定付費等機制,并合理確定收費標準。